一、設計依據
1、國家相關規范,標準
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45-95(2005年版)
《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》GB50038-2005
《汽車庫、停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67-97
《住宅建筑設計規范》GB50069-1999(2003年版)
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》GB50532-2005
2、《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》
3、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任務書、市政設計資料
4、其他相關設計規范及規定
二、工程概況
1、區位
本項目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,處于重要規劃帶之中,東側為成吉思汗大街,西臨濱河路,東接緯五街,南與審計局相鄰,西側臨江,景觀資源優越。
2、用地
本項目地塊總用地面積1.67h㎡
三、建筑設計目標及原則
1、根據用地周邊建筑的特色,對用地作出詳細規劃,該地塊位于城市重要規劃帶,應充分考慮地塊同周邊城市環境(道路、河道等)及群筑群體間的空間關系,使該項目成為區域性城市景觀中既獨居風格,又和諧統一的構成要素之一。
2、合理安排各功能區以及相應的后勤、設備、停車位等輔助功能區域。
3、建筑風格應體現行政辦公建筑的特點,建筑形式要求具有時代氣息,宏偉大氣的現代建筑風格同事兼有地方特色的和憋醒,適當體現超前設計理念。
4、技術可行,設計滿足國際、地方相關規范要求,并考慮一定的經濟性。
四、建筑設計
1、建筑風格從整體規劃出發,服從區域整體定位,達到區域性城市景觀中即獨具個性又和諧統一的構成要素之一,建筑體量與周邊建筑相呼應,并針對周邊優越景觀資源進行合理利用;
2、建筑采用中軸對稱布局形式,表現宏偉大氣的現在建筑風格,并體現政府的開放性與莊重感,符合時代精神;
3、合理安排各功能行為空間及相應的后勤、設備、停車位等輔助功能區域,充分考慮審批大廳、公共資源招標等部門在使用中人流量大等具體情況,切實解決實際中可能存在問題
4、整體建筑采用U型布局,南北向布置,建筑構造適應呼倫貝爾市的氣候特點;
5、建筑采用環形車道系統,以地下車庫為主要停車方式,兼有地上停車位,控制成本,節約造價,體現一定的經濟型;
6、滿足國家、地方相關規范要求。